关于余杭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拟公布名录的公示
根据国家文物局《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浙江省文物局关于开展全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录文物复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在前期复查、研究及意见征询的基础上,提出了余杭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拟公布名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日至11月7日。公示期内,对名录有异议的,请通过书面形式向公示单位反映。单位反映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意见须署实名,并写明联系地址与电话(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受理单位:余杭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8号楼,联系电话:89391727。
附件:余杭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名录(拟公布)
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11月3日
附件
余杭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名录(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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